河南省交通技术协会优秀会员单位、先进个人 (技术标兵)评选办法(试行)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交通技术协会优秀检测单位和先进个人(技术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为激励创优,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进一步促进我省交通科技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河南省交通技术 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经理事会审议,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注重 科技创新、社会效益、社会责任和行业影响力,突出代表性、 创新性、示范性、导向性。
第二条 授予在交通运输领域表现突出的会员单位和先进 个人(技术标兵)。
第三条 评选活动每年组织一次,具体时间和要求以当年 的通知为准。
第四条 优秀会员单位和先进个人(技术标兵)评选工作 由协会秘书处组织。被评选为优秀会员单位的将授予荣誉奖牌, 先进个人(技术标兵)将授予荣誉证书。
第五条 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评选表彰经费从年度 会费中列支。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六条 协会会员单位、个人会员及各工作委员会成员, 均可自愿申请参加评选活动。
第七条 优秀会员单位和先进个人(技术标兵)应符合下 列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党建工作, 坚持党对本单位的领导。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 口碑和社会信誉良好,无安全、质量等重大事故。
3.在技术、产品、服务或管理模式等方面有创新成果,具 有团队科技创新能力,助力我省交通科技创新发展。
4.推行先进的科学技术方法,在交通运输领域具有较好的 示范作用和影响力。
5.在推动科研开发、技术创新、设备研发、实验室建设、 品牌创建、科技服务等方面成效显著。
6.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履行社会责任。遵 守本会《章程》,积极履行会员义务,按时缴纳会费。
第三章 评审材料
第八条 递交评审材料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 《2025年度优秀会员单位申报表》或《2025年度先进 个人(技术标兵)申报表》。
2.资质证书(如:营业执照、专利证书、资质证书、获奖 荣誉证书、获政府相关部门表彰证明材料扫描件)。
3.相关科学技术项目主要业绩材料。
4.技术创新、质量管理体系等能力材料。
5.其他可证明先进示范典型的资料。
第四章 评选办法
第九条 参加评选的会员单位和个人自愿按评选活动通知 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协会秘书处受理优秀会员单位和先进个人(技术 标兵)申报材料和材料初审、复审工作。
第十一条 协会秘书处组织评审委员会审核评议。
第十二条 优秀会员单位和先进个人(技术标兵)经评选 委员会评审后,在协会官方网站和公众号发布公告。
第五章 评选委员会职责
第十三条 评选委员会职责:对申请评选的会员单位材料 进行核实、评选,推荐优秀会员单位及先进个人。
第十四条 评选委员会组成
1.评选委员会由协会专家、理事和秘书处等人员组成。
2.每次评选活动评选委员会原则上由3-5名成员组成。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布后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河南省交通技术协会负责解释。
河南省交通技术协会
2025年11月20日

